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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姨夫去世3年,姨夫的妈妈两年前写遗嘱,明确表示把自己名下的财产分成三分,就是姨夫和他的两个弟弟,但是姨夫去世,去公证处公正时,是姨妈代去的。

现在的问题是,姨夫的妈妈没有因为姨夫去世而把那三分之一的财产在遗嘱中表明是给姨夫的孩子或姨妈。不知将来在分财产时会有什么影响吗?

 

先叩谢各位

2008年05月22日 22:07, jerry_tang 作第 1 次编辑

不知道啊,按照法律上来说是应该第一顺序继承人啊,就是你的姨妈是第一位的,因为是你姨夫的财产了,那么他不在世的话,就是接下来的第一顺序继承了!

当然你也去问问专业人士噢,

你姨妈没有继承权的。你姨夫妈妈过世后,你姨夫的孩子可以代位继承你姨夫妈妈的遗产。


棉棉2008 在 2008年05月22日 22:27 写到

你姨妈没有继承权的。你姨夫妈妈过世后,你姨夫的孩子可以代位继承你姨夫妈妈的遗产。


可是姨夫已经不在了,遗嘱却依旧写姨夫继承三分之一的财产,然后让姨妈去公证处签字,并领了一份公证书。这样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比如说:过世的人也有遗产继承?

顶上来

等着有懂这方面的朋友上班来回帖

jerry_tang 在 2008年05月23日 07:07 写到
棉棉2008 在 2008年05月22日 22:27 写到

你姨妈没有继承权的。你姨夫妈妈过世后,你姨夫的孩子可以代位继承你姨夫妈妈的遗产。


可是姨夫已经不在了,遗嘱却依旧写姨夫继承三分之一的财产,然后让姨妈去公证处签字,并领了一份公证书。这样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比如说:过世的人也有遗产继承?

你姨妈领的不就是你姨夫的那一份嘛.

由姨夫的法定继承人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动,称为代位继承。这是一种法定的继承方式,《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linxoyo 在 2008年05月23日 10:07 写到

由姨夫的法定继承人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动,称为代位继承。这是一种法定的继承方式,《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那就是我姨夫的孩子继承咯?

 

谢谢linxoyo

如果是这样就放心了

遗嘱是有法律效应的 你姨夫去世后 他的老婆是第一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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