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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位有孕在身的前台,准备七月底开始请假休息,(不是产假,我的预产期在十月底。公司人事建议先请病假一个多月后在停薪留职一个多月,然后在请产假。)

因我去年进公司时公司是在浙江注册,所以进公司时签的合同在浙江,而实际工作是在上海。合同是去年三月签的有效期一年,今天公司要求给我续签合同,我们公司现在在上海也注册了公司,公司要求把合同签到上海,但是以前我的本薪是1200,全勤奖另算100,然后绩效奖200,专业津贴100。现在改成了基本工资1000(其中低薪900,全勤100),岗位津贴600

我想请问下这是合法的吗?(我看到《女职工劳动规定》第四条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更改对到时候对我请病假,产假有影响吗?

我该怎么应对好点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5年8月28日

第四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我的预产期和你同一天,我也想提早开始休假~

公司怎么对我,我还不知道呢~

有没有相同经历的JMM,谈谈经验吧~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07年4月修正

第四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女职工的劳动(聘用)合同,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并依照国家和本市规定享受相应的假期和待遇。

  女职工在孕期或者哺乳期不适应原工作岗位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该期间的工作岗位或者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原工资性收入。

  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哺乳假。

  女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的产前假、哺乳假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百分之八十;调整工资时,产前假、产假、哺乳假视作正常出勤。


我是怀孕了公司本来规定续签和他要提高奖金的基数的,但是现在合同到续签了,但是奖金基数没有加


我的是年度加薪直接就没了

连年终奖都没了

但是我想算了,混着吧

你们人事没权利让你停薪留职吧,违反劳动法的

今年我就不想钱的事情了, 工资扣特, 年终考特。 工资也加不到了。

520-ankang 在 2008年06月25日 10:39 写到
您好,我是一位有孕在身的前台,准备七月底开始请假休息,(不是产假,我的预产期在十月底。公司人事建议先请病假一个多月后在停薪留职一个多月,然后在请产假。)

因我去年进公司时公司是在浙江注册,所以进公司时签的合同在浙江,而实际工作是在上海。合同是去年三月签的有效期一年,今天公司要求给我续签合同,我们公司现在在上海也注册了公司,公司要求把合同签到上海,但是以前我的本薪是1200,全勤奖另算100,然后绩效奖200,专业津贴100。现在改成了基本工资1000(其中低薪900,全勤100),岗位津贴600

我想请问下这是合法的吗?(我看到《女职工劳动规定》第四条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更改对到时候对我请病假,产假有影响吗?

我该怎么应对好点了??


你们公司内部的公司条例上是怎么规定病假工资的?

新劳动法规定,怀孕期间合同到期的,合同自动延续到哺乳期结束。你们公司无权更改你的合同。你可以打12333,直接投诉。或者让12333告诉你你公司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电话,然后打电话投诉。

 


520-ankang 在 2008年06月25日 10:39 写到
您好,我是一位有孕在身的前台,准备七月底开始请假休息,(不是产假,我的预产期在十月底。公司人事建议先请病假一个多月后在停薪留职一个多月,然后在请产假。)

因我去年进公司时公司是在浙江注册,所以进公司时签的合同在浙江,而实际工作是在上海。合同是去年三月签的有效期一年,今天公司要求给我续签合同,我们公司现在在上海也注册了公司,公司要求把合同签到上海,但是以前我的本薪是1200,全勤奖另算100,然后绩效奖200,专业津贴100。现在改成了基本工资1000(其中低薪900,全勤100),岗位津贴600

我想请问下这是合法的吗?(我看到《女职工劳动规定》第四条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更改对到时候对我请病假,产假有影响吗?

我该怎么应对好点了??


合同上有说明工作地是上海吗?如果没有,那本来就应该要变更合同的

 

而且不可以降低工资的,产前假公司有权不批,但不可以停薪留职滴。病假的话70%工资再看你在公司年限再按%给付。但好像不能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楼主及各位好心人请帮我出出主意:

   我外地来沪工作,怀孕刚满90天的一个孕妇,在徐家汇漕河泾一家民营企业工作,因为我的工作职位是部门经理(上面有个男的大部门经理),因为我们是从事采购及计划仓库一体的工作,他主要负责整个部门犹其是采购的工作,期间遇到一些比较敏感的采购问题,而我只是对事不对人,因而有些猫腻他怕被我发现,就一直想把我干掉,好一手遮天。

    今年我公司效益不太好,在我合同到期时(2008年6月10日),就不再和我续签,我当时也有同意,但是第二天我发现我已怀孕30多天了。故而这样的情形下,公司不想违法就无奈把我留了下来。

    但是公司一直不和我续签劳动合同,称公司要进行组织调整。今天(2008-8-5)我们公司的管理部门人事总监找我谈话,说公司现在效益不好,主要我的工资又比较高,公司又没有太多的事情给我做,针对我要做出两种选择:一:调岗,说公司整合要把我的岗位整合掉,让我去做仓管员,而且工作繁重,工资也降至和仓管员的工资一样(不到原工资的三分之一),另外说我和那个男领导不和,即使我继续留任他也会叼难我的,不好工作(我觉得她说这些是为了逼我自已走人);二:让我提出申请要求公司赔四个月的薪水回家休息(这四个月主要是产假的钱,说要承担社会责任之类的话)。

    而且管理部的人事总监说其实你上班也没好处的,第一:你的上级会想法折磨你;第二:我们公司产假只发工资全额的20%。而且你是外地人也没有保险的。

    我听后觉得心理特别难受,公司从知道我怀孕后就一直比较歧视孕妇,觉得我们好象只拿钱不做事情似的,总是弄一些事情来增加我们的心理压力,想法让你在公司人面前丢脸,想法扣你的工资。

    我反问:公司可以随便调岗降薪吗?她说:没办法每个公司规定不一样,效益不好,因为岗位变了,所以要降薪,好适应那个岗位的工资;另外产假的工资发放:只发20%?我说好象国家及上海市都有规定的,不能低于70%的吧?她说:我们公司有规定的,要依公司的规章办理。

    我一个外地人在上海工作,遇到这种情况真的很无助,想请大家帮我支个招:一:公司可以随便调岗降薪吗?二:我预产期是2009年2月14日,现在开始只赔我四个月,让我回家合理吗?

   她要求我明天给她答复,所以请大家帮帮我这个可怜无助的孕妇,我该如何才能得到应有的权力,请大家帮我一下。

谢谢!!

不合理,如果你不担心撕破脸皮的话,还是向劳动部门投诉吧。劳动部门下来查,你们公司肯定也会很害怕的。

应该不可以降薪的,你记得原来有个女人,怀孕后,薪水很高,公司不能辞退她,让她打扫卫生,一个月薪水还是9000元的故事么?


这样做是违法的,打114查劳动法维权热线电话,有人接听指导的。

aloe  

你们公司那样做是违法的啊,有些问题,你直接打12333问,或者直接去徐汇区的劳动局那里投诉公司,怀孕期间不能被辞退(除非你严重违反公司纪律,一些原则性的错误),小失误什么的都不能被辞退的.也不能降低工资,工作岗位可以调整的,但是只能调整轻的工作,不能增加工作量的.

如果他们要赔钱给你的话,你在公司做了几年就赔几个月的工资,再加上一个月的代通知金,还有到哺乳期结束期间的所有工资.其他还有什么赔偿我也不太清楚,但是上面的赔偿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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